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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护阿拉善双峰驼 促进骆驼产业发展的调研报告

原发表日期:2018-12-26来源:骆驼分会作者:巴图朝鲁 孟和朝鲁 敖特根 等

原发表日期:2018-12-26

来源:骆驼分会

作者:巴图朝鲁 孟和朝鲁 敖特根 等

关于保护阿拉善双峰驼 促进骆驼产业发展的调研报告

               

  巴图朝鲁  孟和朝鲁  敖特根 等

 

阿拉善双峰驼是独具特色的优良品种,是阿拉善荒漠化地区特有的珍稀物种资源,也是阿拉善草原畜牧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多年的实践证明它具有修剪灌木促发新枝、游走施肥、减少虫害、减少鼠害等生态功能。阿拉善双峰驼与阿拉善特有的沙生植物共存共荣,相得益彰,唇齿相依。特有的地理环境和生态环境,别无选择地把推进骆驼产业发展与建设北方生态屏障,建设生态文明工程自然地、有机的联系在一起,成为一个共存共荣、不可或缺任何一方的孪生兄弟。所以,保护和发展骆驼对于充分利用荒漠干旱阿拉善草原以及该地区人民戍边、守边、平衡草原生态、促进牧民增收、传承草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阿拉善双峰驼现状分析
   阿拉善双峰驼1982年曾达到过25万峰。由于受自然生态环境恶化、市场冲击、骆驼自身生物学特点,养驼户老龄化以及基础建设滞后等诸多因素影响,其数量逐年减少,2002年锐减到6.1万峰。对此阿拉善双峰驼资源濒危问题引起了国家和自治区的高度关注,2002年被列入国家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名录,2008年农业部批准成立国家级阿拉善双峰驼保护区和保种场。在国家和自治区的重视下,阿拉善双峰驼数量有所增加,2012年存栏10万峰。根据双峰驼中心产区分布情况我盟划分了4个骆驼保护区,即北部戈壁保护区、乌兰布和沙漠保护区、腾格里沙漠保护区和马鬃山保护区。在保护区内建立了80群选育核心群,120群保种基础群,采取以种驼场为中心,以核心群为骨干,以保种群为基础的三级扩繁模式,进行本品种选育。同时,为提高骆驼养殖效益,以产业开发促进品种保护,以市场为导向,开发骆驼产品,申报和注册了双峰驼地理标志商标,开展有机驼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据统计目前全盟年产驼绒400吨,驼绒产品加工企业5家,年加工原绒能力在500吨左右,年加工驼绒46吨。年生产绒毛制品2.2万件。已有三家企业生产驼产品,一家合作社生产加工驼骨雕刻产品。2012年11月24日“中国骆驼之乡-阿拉善”命名授牌揭碑仪式在盟府巴彦浩特隆重举行。这是阿拉善的大好事,是驼乡各族人民的喜事。这也已成为保护和促进阿拉善双峰驼的生存和发展,是阿拉善人,乃至内蒙古人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
   

 二、阿拉善双峰驼保护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保护骆驼的政策措施滞后。国家虽然批准建立了阿拉善双峰驼保护区,但实质性投入少。保护区囊括所有牧区,包括禁牧区、公益林区和草畜平衡区,有效管理机制未建立。
   (二)铁丝围栏设施对骆驼生存和发展造成严重束缚。各项生态保护项目以及牧户自行拉设围栏网罗密布,使完整的草原生态系统走向破碎化,逐渐失去其草原功能,牧畜被控制在有限的活动空间,尤其对骆驼生存造成了严重制约,违背了其觅食不同类型不同牧草的生物学特性。
  (三)养驼户和养羊户之间的草场矛盾及无畜户之间的利益不均衡的矛盾尤为突出。虽然骆驼属于生态型畜种,但跨越草场采食的特性时常引发草场矛盾,而无畜户对有畜户在自己的禁牧草场收益感到很不平衡。
 (四)骆驼产业化水平低,拉动力不足。阿拉善尚未有上规模的驼产品加工企业,产品品种单一,市场认知度低,在骆驼的毛、肉、皮、奶四大产品中,除驼毛部分经过加工出售外,其他产品基本上以原料形式出售。
  (五)各项投入不足,生产效率低下。这几年国家投入主要针对保护畜禽资源品种、保种场方面,而对整个双峰驼保护区建设和驼产业发展基础建设以及驼产品的开发研制方面投入微乎其微。
  (六)骆驼的良种补贴政策至今也未能出台。
   三、关于保护和发展阿拉善双峰驼的几点建议
   (一)尽快建立和完善阿拉善国家级双峰驼保护区管理职能和机制,使保护生态与保护骆驼有机结合,统筹建设,统筹管理。在已定的双峰驼保护区内,以养驼业为主导产业发展,积极引导扶持保护区内牧民走专业化,规模化,合作化养驼经营路子。
  (二)允许在阿拉善部分公益林区、禁牧区内适度过牧或轮牧,并为骆驼采食和饮水开辟围栏出口,养驼数量多少以草畜平衡和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因地制宜,达到双赢的目的。在比较敏感的禁牧区(如沿山草场和胡杨林)可以进行季节性过牧试验。
   (三)牧户之间草场矛盾,利益不均衡问题要通过合理的经济补偿手段来平衡各方利益,缓解矛盾。可以先规定每户禁牧草场、公益林区和草畜平衡草场可以保留的骆驼数量指标,由产权牧户有偿出租给养驼户使用。养驼户承包草场,可有政府规定承包费用的上限。养驼户超出自己草场适宜承载量的骆驼每峰交纳一定的(100元/年左右)游牧费,由嘎查或苏木镇统一收取,并发放给出让草场的牧户。鼓励养驼户专业合作、集体经营、数户联产、共用草场,按骆驼数量比例进行费用承担和利润分配。
   (四)尽快出台双峰驼良种补贴政策。制定骆驼优良品种等级标准,鼓励养驼户向专业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建立种公驼、母驼和幼驼宰杀和外运销售申报制度。经过盟、自治区的努力将阿拉善双峰驼列入国家畜牧业良种补贴范围。
   (五)建立驼绒收贮机制,对细度17微米以下的驼绒,收贮价格不低于160元/公斤保护价,对驼绒收贮或牧民合作组织提供专项贴息贷款政策。
  (六)建立驼产业发展储备金制度。每年自治区、盟、旗各储备100万元,形成机制。此项资金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专门支持骆驼科研技术推广和产品研发,扶持驼产品加工企业等,推动骆驼产业化进程。
   (七)强化骆驼科研基地建设,将阿拉善盟驼研所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驼研所,实行自治区和阿拉善盟共建体制,既可以保住和巩固“中国骆驼之乡-阿拉善”的美誉,又可以保护和发展阿拉善双峰驼品种。
  (八)加大宣传力度,提升骆驼特色产品知名度,建设以纯天然、绿色、有机为重点的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如特色驼肉干、驼峰药膳、驼掌佳肴、保健驼奶等驼系列产品的研发及加工等等。
   (九)加大投入力度,提高骆驼产业化发展水平,解决双峰驼系列产品的市场问题。主要由政府主导、企业参与,从技术研发、资金投入、项目实施、市场推广等诸多方面入手,将阿拉善双峰驼系列产品作为本地区主导特色产品,丰富双峰驼系列产品种类,打造循环产业链,提高附价值,扩大市场占有率,带动双峰驼养殖、加工、销售各个环节形成规模效应,在这方面政府将找准龙头企业,在资金、技术、场地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才能达到上述各个环节共同得到双赢或多赢的目的。
  (十)鼓励骆驼协会、合作社、加工企业开展特色活动。如举办骆驼文化节、那达慕、研讨会、产品展销会、良种评比、农牧民培训等活动,政府应拿出一定的资金给予补贴和奖励。
   总之,通过上下级的共同努力,我们将进一步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保护骆驼的理念,把生态建设和“中国骆驼之乡—阿拉善”的建设融入到整个阿拉善的现代化建设之中,实现保护生态、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促进阿拉善双峰驼保护等多赢的目的。